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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4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2009-9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合宗意见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09-9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意见的请示》(交自然资字〔2025〕32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你局提出的对交城县污水处理厂2009-9号、2020-015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宗意见。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