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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5-07-28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以下文件予以废止:

1.《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实施意见》(交政发〔2016〕34号)

2.《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交易的实施意见》(交政办发〔2019〕20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