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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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交城县瓦窑河水库、东沟水库、西沟水库取水用途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调整交城县瓦窑河水库、东沟水库、西沟水库取水用途的请示》(交水字〔2025〕5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在保证防洪安全和农业灌溉的前提下,将交城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管理的交城县瓦窑河水库、东沟水库、西沟水库取水用途增加工业用水、其他用水。你局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