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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5-06-19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更新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精神,现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人民政府更新确认36个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公布如下:

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城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交城县教育体育局

交城县工信和科技局(交城县商务局)

交城县公安局

交城县民政局

交城县司法局

交城县财政局

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交城县水利局

交城县农业农村局

交城县林业局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交城县卫生健康局(交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交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交城县应急管理

交城县审计局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交城县统计局

交城县医疗保障局

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交城县能源局

交城县档案局

交城县新闻出版局

交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交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交城县天宁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夏家营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西营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洪相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西社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水峪贯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庞泉沟镇人民政府

交城县东坡底乡人民政府

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后,凡涉及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各执法单位及时提请县司法局审查后,在交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本通知公布后,凡此前县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有关文件一律同时废止。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