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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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城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交城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中涉及水源问题的请示》(交水字〔2023〕6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关于〈交城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中涉及水源问题的请示》(交水字〔2023〕69号),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吕梁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抽调精兵强将,依法依规实施,按时完成水源置换工作。交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企业要密切配合,确保到2025年,治理方案中涉及的水源工程及供配水管网全部实施完毕。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