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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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交城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交城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
二、交城经济开发区、水利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交城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合作,整合资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防洪工程项目建设,构建园区防洪体系,不断提高经济开发区防洪工程能力。
三、交城经济开发区、水利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交城经济开发区防洪规划报告》提出的非工程措施,强化防洪工程管理,加强防汛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及超标准洪水防御对策,优化工程调度运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防洪风险管理,保障交城经济开发区防洪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