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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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政办函〔2022〕27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交城县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因部分成员单位人事变动,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宋志江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赵 强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旭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连育茂 县政府办主任
郝建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鹏 县财政局局长
左利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廷宏 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建威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卞德昌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毅峰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梁建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锁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永卫 县发改局局长
闫建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孙 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韩向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联国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宋大春 县民政局局长
薛耀刚 县司法局局长
张五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学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争明 县水利局局长
张文举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程通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建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依诺 县统计局局长
武建军 县税务局局长
郭 强 县能源局局长
吕 岗 县信访局局长
武 强 中国人民银行交城县中心支行行长
宋文燕 共青团交城县委书记
田艳玲 县妇联主席
张继国 天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闫国瑞 夏家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文辉 西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泽 洪相镇人民政府镇长
闫宇宏 西社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海钢 水峪贯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国强 庞泉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尧文 东坡底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郝建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专班,各专班职责及人员组成如下:
1.综合专班。负责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全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议专题研究根治拖欠工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措施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收集各成员单位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类信息,对可能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单位对可能发生拖欠工资风险的单位进行约谈。
负责人:郝建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韩敬涛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永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刚 县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2.考核专班。负责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资料和年终考核资料的收集、审理、汇总、打分,并将考核分数报组织部门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
负责人:韩敬涛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王永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树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刚 县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3.交办转办专班。负责交办转办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案件转交相关行业部门处理,并明确案件办结时间,跟踪案件落实情况。
负责人:韩敬涛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王永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刚 县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杨晓冬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干事
李耀辉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干事
4.案件处理专班。负责重大案件的部门协调工作,联络相关行业主管、行业监管部门及所属乡镇(街道),实行部门联动,对案件进行联合处置。
负责人:郝建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乡镇长
韩敬涛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赵树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梁建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锁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毅峰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梁建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5.舆情防控专班。负责各类网站平台反映的欠薪案件的舆情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由欠薪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引导工人依法讨薪。
负责人:雷正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王 璐 县网信办负责人
张小鹏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
6.回复回访专班。负责对案件处理后续的跟踪回访,确保每个案件办实、办结,工资真正发放到位。对落实不到位、解决不彻底的交回案件处置专班启动督办程序落实。
负责人:韩敬涛 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王永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刚 县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