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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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政办函〔2022〕21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山西省交城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存在
重大消防火灾隐患进行销案摘牌的通知
交城经济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山西省交城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的有关条款规定,县政府对山西省交城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隐患单位所在交城经济开发区、应急、消防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制,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相关部门积极为整改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山西省交城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照现有消防技术规范,全力整改,一方面增加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达到了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目前,该单位已按照要求将LNG储罐移除不再使用,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根据县消防部门的复核意见,现决定予以销案摘牌。
希望被撤销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自觉防范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增强我县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