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政函〔2022〕6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山西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批复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复<山西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请示》(交环字〔2022〕37号)已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山西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体聚合氯化铝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二、你局要对该项目严格监管,督促山西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实施新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控制在设计排放标准限值之内。督促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要切实做好现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