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5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政函〔2021〕57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交城会立、横尖二期50MW风电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山西省2018年度风电开发建设项目的通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8〕319号)予以立项,建设地点位于交城县东坡底乡大塔村、李家沟村、杜里会村及鱼儿村,建设内容为13台风机机组,拟用地总面积为0.5005公顷,地类为农用地0.2497公顷(全部为灌木林地),未利用地0.2508公顷(全部为裸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5005公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0.3077公顷不符合《交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编制《土地用途调整方案》,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交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5005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