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1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政办函〔2021〕34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义务教育
学校布局优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办函〔2021〕9号)文件精神,为更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全县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部分学校的撤并工作。经研究,同意印发《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8月底前完成夏家营教办、西营教办、岭底教办所属部分学校的撤并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一)撤并学校学生安排
1.夏家营镇辛寨初级中学的学生并入阳渠寄宿制初级中学就读,辛寨初级中学改扩建为辛寨寄宿制小学;夏家营镇大辛小学、辛南小学、贾家寨小学的学生并入辛寨寄宿制小学就读;夏家营镇王村小学、夏家营小学的学生并入覃村小学就读;夏家营镇段村小学改扩建为段村寄宿制小学,贺家寨小学、王明寨小学、郭家寨小学的学生并入段村寄宿制小学就读。撤并后,夏家营教办下设8所学校,分别为段村寄宿制初中、覃村初中、义望初中、段村寄宿制小学、辛寨寄宿制小学、覃村小学、义望小学、郑村小学。
2.西营镇城头初中的学生并入大营初中就读;西营镇寨子初中的学生并入西营初中就读。撤并后,西营教办下设8所学校,分别为西营初中、石侯初中、大营初中、西营小学、石侯小学、大营小学、城头小学、寨子小学。
3.岭底乡东雷庄小学校、窑底教学点的学生并入城北小学就读。
(二)撤并学校教师安排
撤并后,所撤学校的幼儿园由并入学校负责管理,其余教师由县教育科技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三)撤并学校资产处置
撤并学校的资产须在所属乡镇教办的统筹指导下,由并入学校负责接收、管理和使用。
二、方法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1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调查了解上述3个乡镇所属学校,全面盘点现有教师、学生人数以及校舍建设、教学设备配备等情况,掌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底清数明,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村委会的沟通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广大师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全面讲清政策,争取师生及家长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并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21日至8月1日)
1.学生安置。为确保学生不流失,实行整体移交的办法,所撤学校要将学生全部移交给接收学校。
2.教师安排。由教育部门根据我县各学校对教师的实际需求,统一筹划,妥善安置,同时做好学校教师思想引导工作。
3.校产处置。严肃财经纪律,所属教办负责组织做好校产的清理和移交工作,移交手续应规范齐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动员,达成思想共识。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乡镇、村委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撤并工作,要及时排查因学校撤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积极采用形式多样,师生、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讲深讲透在乡村分散办学的弊端和在县城集中办学的优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此次学校撤并工作,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落实惠民政策,做好控辍保学。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对建档立卡户和贫困生全部给予享受教育惠民政策,由接收学校对其学生按原有政策进行资助。各乡镇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格防止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辍学流失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现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接收学校人、财、物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教学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建设平安、和谐、优质学校,用优异的教育教学成绩来赢取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严肃财经纪律,确保顺利交接。严格交接程序,对撤并学校财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和准确登记,严格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以学校为单位按时完成撤并学校学生整体交接,做到财产清理登记不隐瞒遗漏,经费收支审核实事求是,学生平稳交接并安心学习,所有移交手续规范齐全。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学校财产、学生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