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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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政办函〔2021〕33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交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和交城县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交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和交城县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一、交城县农村饮水安全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改革工作;研究审议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筹备和文件印发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跟踪督促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及问效问责,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水利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供水工程规划、建设、维修养护等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开展水费收缴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资金争取。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供水水价核定和水价形成监审等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建立财政补助机制;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争取资金支持;按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财政补助机制和资金管理,做好管理机构设置,明晰工程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等相关工作;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争取资金支持;按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镇供水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助乡(镇)积极争取资金;按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化肥等的使用管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争报资金支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主要负责水源地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按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卫生健康体育局主要负责水质监测、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好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用地的规划、审批等工作;按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扶贫办主要负责扶贫领域农村饮水工作;积极向市级对口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有关供水工程用电的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作、责任清晰、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县级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指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权扣维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丁 俊 县水利局局长
杨志峰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成 员:曹永卫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 鹏 县财政局局长
李翠文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薛耀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海明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局长
田秀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韩向党 县扶贫办主任
闫宇星 县疾控中心负责人
朱志杰 县供电公司经理
十乡(镇)乡镇长
张江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丁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江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交城县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宋志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权扣维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志峰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游婕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永卫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高 鹏 县财政局局长
程通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五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郝焱芳 县气象局局长
贾东辉 县科创办主任
曹志刚 县农机中心主任
杨银桃 县科协主席
白埃平 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白埃平同志兼任。如有人员变动,各单位自行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