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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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政府办公室
交政办函〔2021〕26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交城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交城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旭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本川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王廷宏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
成 员:夏友阳 县发改局三级调研员
温 斌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闫剑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夏卫平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树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高 菲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一民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李大斌 县史志办负责人
岳文思 天宁镇副镇长
张利东 夏家营镇副镇长
韩玉娇 西营镇副镇长
齐肖敏 洪相镇副镇长
张凯丽 水峪贯镇副镇长
李 佼 西社镇副镇长
赵骄阳 庞泉沟镇副镇长
张 梅 东坡底乡副乡长
交城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高菲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评估、报告和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协调实施相关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