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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关于交城县昌鑫建材厂年加工石英砂11万吨和石子11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的请示

 时间:2022-12-12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城县昌鑫建材厂委托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交城县昌鑫建材厂年加工石英砂11万吨和石子11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受理公示,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文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有关规定,我局在拟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

为保证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将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交城县昌鑫建材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