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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2-105946 | |
发文字号:交政发〔2022〕16号 | 发布日期:2022-11-24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行政执法 |
标题: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司法 | 成文时间:2022-11-10 |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交城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经11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县司法局《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司法局 办公室 0358-35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