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县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JCXZFWJ-2020-0005
发文字号交政发〔2020〕5号 发布日期2020-02-27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调整降级
标题关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的通知
主题分类国家安全 成文时间2020-02-24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关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的决定,结合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按照“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疫情监测、健康教育、交通检疫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二、除县火车站外,县内高速路和国道、省道、县乡道县界出入口及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全部取消设卡管控,重点路段要增设绿色通道或应急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三、对来自湖北及高风险区返工返程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为14天,对从其他省市县返工返程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实施14天的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

  四、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进京,有特殊进京需求人员,要及时向所在街村、乡镇、单位申请,经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向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报备后,方可赴京。

  五、以乡镇、村、机关单位、社区、小区、企业、学校等为防控作战单元,继续严格压实属地和法人单位责任,精准落实“双返”、“双防”、“四后”工作措施,严防严守农村、社区、企业、服务单位基层第一道防线,落实落细交通场站、商场门店、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

  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审批程序,有序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放开商场、餐饮、商业门店及室外敞开式风景名胜旅游景点营业,逐步有序复开我县区域公交运行。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继续完善复学预案,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5日。

  七、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人员活动的管控,全县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不聚集,减少走亲访友,停止举办文化类演出、民俗活动、体育赛事和集会、宴会、聚会等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婚嫁迎娶延期举行,丧事从简办理,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并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备案登记。

  八、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集中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对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零散、无证经营的活禽交易场所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九、要继续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与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完善激励机制,做好科学防护。

  十、鼓励群众发现、举报湖北等重点疫区返交人员,并监督落实隔离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立即拨打0358-3535639举报电话。

  十一、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