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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20-0015
发文字号交政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2020-07-09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安全生产
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时间2020-07-02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四铁”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措施,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积极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担当作为,压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城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坚持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晰县、乡、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本辖区、本行业产业结构、地区生产总值和监管企业数量,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非法企业。(责任部门:县安委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分级管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修订完善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理顺并衔接好自然资源、交通、林业、水利、气象、住建、工信、市场、能源、文旅等行业管理部门“防”的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切实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形成合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所辖领域监管责任,把被监管企业都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责任部门:县安委办牵头,各乡镇、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细化量化其法定职责,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坚持开展“反三违”行动,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各乡镇、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二、深化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治理

  (四)危险化学品。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整治全县危化品企业和经济开发区“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盲目引进接受其他地区淘汰的落后产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不实,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废处置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漏洞盲区,化工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完成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严格控制高危项目落地,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没有县委、县政府统一研究决定,原则上不再新上高危化工项目。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所有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等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装备使用的,以及6月底前安全手续不完善的化工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深入开展专家会诊和长期聘请“坐班”专家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各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五)交通运输。继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100%完成安装任务,开展农村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根据部门职责,与公安、市场、文旅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道路非法违法运营行动,深入开展农用三轮车非法载客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和源头安全监管,强化车辆通行量集中的路段、时段的警力、装备和设备的配备,严格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醉酒加强、违反禁限行区域时间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市场局、文旅局、公路段)

  (六)煤矿。督促各煤矿企业按煤炭资源整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完善煤矿开采相关手续,着力提高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的精确性,持续开展瓦斯、煤尘、水害、火灾治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年底前,完成井下排气标准在国Ⅱ及以下防爆柴油机改造或更换任务。(责任部门:县能源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七)非煤矿山。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省、市下达我县治理工作任务指标。组织开展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提升尾矿库监测预警能力。(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八)消防。以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为抓手,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养老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危化品企业、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多合一”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推广应用消防远程监控、智慧式电气火灾防控系统、物联网等技防物防措施,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鼓励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对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老旧居民住宅等小场所、小单位的末端监管。(责任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各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

  (九)冶金工贸。加强煤粉制备系统、燃气(煤气)系统脱硝系统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标准要求,配备监测报警、自动灭火、防雷设施、快速切断装置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各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配合。应急管理局负责规模以上,各乡镇、商务和中小企业等各相关部门负责规模以下小微企业)

  (十)建筑施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化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十一)特种设备。持续开展全县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梯、气瓶充装单位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锅炉、电梯和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县市场局)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超前防范,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十二)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我县“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对城乡规划、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聚集区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十三)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快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综合风险会商研判等机制,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多灾种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对重大自然灾害科学监测、多方参与、超前预警、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力争把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减灾能力调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灾害预警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修订预警信息发布办法,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十四)健全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实行分级管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责任部门: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十五)提升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及防治能力。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专项治理。加强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预警,实施精准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格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加强对输电线路穿越林区草原火灾隐患治理。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畅通地震信息渠道,及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灾情管理、灾后重建和灾害事故救助工作。(责任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职责分行业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理

  (十六)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制定出台全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综合评估办法制度,重点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措施,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逐步建立落实分类监管制度。(责任部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行业牵头,各乡镇配合落实)

  (十七)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综合采取计划执法、专项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严格监管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严格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事项跟踪办理,要提高事故调查质量,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专门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责任部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十八)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使两大系统有机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各级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执法。探索建立乡镇、村基层管理人员与部门执法人员在风险排查上报、执法检查处理上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五、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十九)加强基层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将安监站改组为应急管理站(所),作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灾害预警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做好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灾害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定期播放警示案例教育宣传片,强化警示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途径,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责任部门:县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开展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坚持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依托县委党校或向社会聘请专家教授、继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专题讲座,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能力。采取封闭教学、脱产培训、外出学习、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进行能力培训,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比武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大整治,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秩序。(责任部门:县安委办牵头,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配合)

  (二十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升级提档工作,稳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煤炭企业生产矿井、规模以上非煤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整顿提升工作,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部门: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二十三)实施科技强安行动。广泛推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成果,大力推进高危企业智能化改造。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把一线专业人员从作业环境差、安全风险系数高的岗位上解放出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在煤炭行业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继续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两个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统一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弥补企业技术力量短板和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二十五)强化城市安全保障。开展城市运行和公共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加强城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燃气管线、地下管道、排洪防涝、寄递物流等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消防智慧化管理水平,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总体规划,设立火灾防控大数据库,建立火灾风险预警评估模型,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责任部门: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二十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指挥部要按照《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实施“九项重点工程”。(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七)做好事故灾害应急准备。修订完善全县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配套制定应急响应手册和行动方案。19个专项指挥部年内有条件都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对应急响应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磨合与检验。要按照“一专多能”原则,逐步推动开展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共演,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竞赛活动,对现有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强化先进适用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备。建立完善部门联合协作、区域联动和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制度,加快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建设”。(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十八)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都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七、严格考核巡查,严肃追责问责

  (二十九)严格考核制度。修订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对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市政府下达我县“零”死亡行业有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县安委办)

  (三十)严肃实施追责问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事故多发频发等情形的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制定事故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办法,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建立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落实情况督办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县安委办、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名词解释

  一、“红线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三必须”: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三、“四铁”:楼阳生书记提出: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来抓,坚决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五、“四不放过”: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要做到:(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 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六、“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七、“两重点一重大”:政府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简称“两重点一重大”。

  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