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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20-0012
发文字号交政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2020-04-29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实施方案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时间2020-04-10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交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交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9〕10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实现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实施步骤

  2020年10月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2022年底,力争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数据平台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是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为各有关部门开展本系统随机抽查提供支撑。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对接,相关监管信息要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和协同监管,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各有关部门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各项工作程序,做到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法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省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办法。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不设上线;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线。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省级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省级平台分别建立与抽查事项、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属于是主体的,要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涉及多项监管业务的部门,要对应本部门各业务条线的监管抽查事项,分别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

  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工作指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明确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要将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纳入本级年度抽查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我县将根据年度抽查计划,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共同实施、规范高效的联合抽查工作常态化机制。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发起部门要根据涉及的对象范围,会同有关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2.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实际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

  3.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一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公示系统等。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

  (七)推进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

  积极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把抽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重要考量因素 ,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风险和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打造宽严相济的营商环境。要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实现监管风险的动态评估和准确预测,提高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成立交城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郭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韩 谠  县市场局局长

       石振东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成 员  梁建军  县市场局副局长

       李 骏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副局长

       张卫平  县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

       孟锁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闫芸凤  县人社局副局长

       梁亚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永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志强  县工信局副局长

       高 菲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李吉玉  县卫健局副局长

       侯勇峰  县应急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王向思  县税务局副局长

       牛文辉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古 巍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韩俊斌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科级干部

       曹鹏程  县统计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局,办公室主任由韩谠同志兼任。

  (二)明确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跟踪问效。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两库一清单”和抽查计划,利用“省级平台”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归集检查结果和处罚结果,及时公示,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要加强跨部门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严格责任落实

  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但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的,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培训

  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报道、媒体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展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以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执法检查人员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转变执法观念,提升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县市场局关于《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交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