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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16-0025 | |
发文字号:交政发〔2016〕25号 | 发布日期:2016-09-15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山体 绿化 |
标题:关于做好城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时间:2016-09-10 |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城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宁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市城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16〕52号)精神,我县今秋明春完成城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0.1万亩。本着改善城区周边生态环境,提升交城城区形象和城区居民宜居指数的目的,为建设“生态交城、活力交城 宜居交城”增绿添彩,县政府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了常务会议,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研究部署,现安排如下:
一、成立城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潞萍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权扣维 政府副县长
张富平 副县级领导
成 员:康建佳 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陈向东 县财政局局长
田秀云 县国土局局长
郝建宝 县审计局局长
程通彦 县林业局局长
郝锦亮 天宁镇镇长
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程通彦兼任,负责该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化与选景兼顾;坚持效益优先、造林与管护并重;坚持尊重自然、人工与自然互促;坚持科学规划,沟峁梁坡统筹;坚持综合治理,产业与景观共建。该工程绿化坚持一次成林、一次成景,随地就势,保护植被,乡土优先。树种选择上采取乔灌混交,增荫增景;针阔混交、增绿增色;块状混交,花绿搭配;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县林业局
1、按照以人为本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高标准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2、按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上报工程进度及相关资料。
3、抓紧完成工程设计、评审、招投标工作。
4、确定栽植苗木树种及购置地区,确保施工队伍精准到位,使工程按规定时间,按标准质量圆满完成。
(二)县财政局
1、落实好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2、组织好工程相关评审,招投标工作。
(三)县国土局
解决好工程占用耕地及土地补偿等方面工作。
(四)县审计局
做好工程决算及验收审计工作。
(五)天宁镇人民政府
组织协调相关街村,做好土地占用及耕地补偿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时间要求
1、9月15日前完成城区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实施方案并上报。
2、10月2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评审、招投标等工作,并开始组织施工。
3、11月底前完成工程全部任务50%以上整地栽植工程量,2017年5月底前工程全部完工。
该工程是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一项重点工程,天宁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圆满完成我县可视范围山体绿化工作任务。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