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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接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韩向党免职的通知》(交人大发〔2026〕3号),经交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通过,决定免去:
韩向党的交城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