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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20-RS010 | |
发文字号:交政任字〔2020〕10号 | 发布日期:2020-09-15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职务任免 |
标题:关于王永明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0-08-13 |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永明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交城县人民政府2020年8月13日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永明为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决定免去:
张超峰的交城县城镇居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闫海平的交城县水峪贯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永明的交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