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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20-RS02
发文字号交政任字〔2020〕2号 发布日期2020-02-28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职务任免
标题关于姚刚等贰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成文时间2020-01-22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姚刚等贰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姚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及交城县委组织部《关于提名姚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交组干字〔2020〕10号),经交城县人民政府2020年1月22日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姚 刚为交城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免去:

  刘东明的交城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