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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17-RS08
发文字号交政任字〔2017〕8号 发布日期2017-12-10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关于张向阳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成文时间2017-12-07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向阳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交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9月20日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向阳同志任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夏友阳同志任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闫林忠同志任经信局副局长;

  郭志强同志任经信局副局长;

  褚志强同志任经信局副局长,免去经信局总经济师职务;

  张一民同志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永明同志任农委副主任;

  游文革同志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梁亚强同志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熊巨宝同志任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农委副主任职务;

  王建国同志任民政局副局长;

  宋 征同志任水利局副局长;

  张江龙同志任水利局副局长,免去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 玮同志任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赵树峰同志任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免去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马宁祥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司记才同志任环保局副局长;

  李程辉同志任文化局副局长;

  张容燕同志任文化局副局长,免去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郭 华同志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杨春仙同志任经信局总经济师,免去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侯勇峰同志任安监局总工程师;

  李 骏同志任粮食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文物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菲同志任文物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素珍同志任城镇居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岳永刚同志任地震局副局长;

  王耀栋同志任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

  马建国同志任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决定免去:

  卞海斌同志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晓阳同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吉玉同志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培文同志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晨雯同志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宏翔同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任爱芬同志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康建佳同志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鹏伟同志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贺争明同志进修校副校长职务;

  张文举同志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古 巍同志房地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成景森同志城乡建设规划中心主任职务;

  贺志成同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建军同志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闫述明同志水工程移民办主任职务。

  因机构撤销,原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