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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WJ-2017-RS03
发文字号交政任字〔2017〕3号 发布日期2017-05-11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关于李海峰等肆人免职的通知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成文时间2017-05-08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海峰等肆人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交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5月8日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免去:

  李海峰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玲的县进修校副校长职务;

  薛晶斌的县水资源征费稽查队队长职务;

  张 雨的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