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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5-10875 | |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02-20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粮食储备 |
标题:关于对县级储备粮实施轮换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25-02-20 |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级储备粮实施轮换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及承储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5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轮入的县级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常储常新,充分发挥县级储备粮在粮食调控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根据《交城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交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提出的轮换申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换数量和标准
按照县储粮从建立储备的第二年起每年按储备总量的20—30%进行轮换要求,2025年我县县级储备粮轮换小麦300万斤、玉米100万斤。采取“先销后购”与“边销边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换,轮入粮食要严格做好各项质量检测,新入库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等以上,杜绝不合格粮食进入储备库,轮换过程中要确保储备数量不减少。
二、轮换形式和费用
鉴于我县自身粮源缺乏的实际,轮入粮食的采购采取由承储企业组织、有关单位监督指导的方式进行,严格进入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或市级粮油批发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竞价,要求做到轮换工作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坚决杜绝违规操作现象。轮换费用按省储备粮补贴标准予以补贴,轮换过程中发生的差价亏损经县财政核实后,予以全额弥补。
三、工作要求
县级储备粮是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资基础,轮换工作是确保储备粮品质新鲜、数量充足的关键环节。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县储粮轮换的指导、监督及行政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轮换粮食成本的审核,轮换费用、轮换差价的补贴拨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水县支行负责及时安排轮入粮食的贷款,以及销售款的及时回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轮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储备粮轮换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我县2025年县储粮轮换科学实施,规范开展。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县发改局《关于对县级储备粮实施轮换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县发改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 0358-355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