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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2-81483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09-08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政务公开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成文时间2022-08-31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交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22〕38号)和《吕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吕政办发〔2022〕32号)要求,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县政府网站公布的《交城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2022年重大项目相关信息。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开各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有关竣工等信息。自然资源局负责公开征收土地等信息。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公开各项目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

(二)加强各类奖励、补贴、优惠等信息公开

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关于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的政策文件及实施结果,以及与之相关的评比、评选、评优、评级的政策及结果,确保各类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保障民生福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试行)》(见附件),梳理收集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需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和相关信息,并在交城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存量信息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卫健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交通运输局等)

县教育科技局要认真做好落实“双减”政策的信息公开,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要在政府网站集成式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

(四)强化群众关注热点信息集中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医保局、教育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市场主体倍增、农民工工资支付、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医疗社保、升学培训、土地征收、旧区改造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医保局、教育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二、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市场监管公开

县市场局要牵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抽查事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六)优化政务服务公开

县行政审批局要梳理完成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其他事项清单、目录等,并确保各清单、目录的动态调整。要同步对清单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并公开办理流程、标准等,与清单关联公布。公开事项要逐项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具体条款。无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的,不得进入清单或目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所有需现场办理、确认或报领材料的政务服务场所和窗口,要统一实行排号制度,公开预约、公开排号、公开叫号,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

(七)加强行政执法公开

县司法局要牵头并指导督促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将“事前公开信息”录入省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要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内交通违法高发行为、违法点位排行、道路交通拥堵情况,逐步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牵头并指导督促完成全县对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摸排清理及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县行政审批局要公开信用记录、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管处罚等信息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

(九)优化发文流程

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解读主体。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的有效期限。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发文字号管理的形式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统一认定。鼓励以“规”字发文代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十)全面推进常态化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进覆盖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根据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按时公开相关信息。

要持续做好政策文件的公开及解读,积极探索以“互联网+传统方式”的形式开展个性化、多样化、精准化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和回应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指导做好村(居)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争先创优工作,鼓励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事项,形成政策“智能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规范政府公报刊发赠阅工作,加快公报数据库建设。

四、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清廉山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强化考核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以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本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读。

附件: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试行)

政策解读:县政府办《关于印发交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政府办  信息中心  0358-352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