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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2-69796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2〕17号 发布日期2022-08-02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助企纾困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扶贫 成文时间2022-07-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交城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

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助企纾困工作要求,特别是落实市政府助企纾困20条措施精神,助力我县各类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将我县助企纾困扶持措施明确如下: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类企业留抵税额,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存量一次集中退还,增量从2022年4月份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2.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责任单位:税务局)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2022年3月3日已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还。(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

4.市级筹集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各责任单位争取使用市级专项资金。助力氢能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改造、股改挂牌上市、升规上限入统以及“专精特新”发展。各责任单位积极争取将我县纳入吕梁市中小企业奖补资金范围,推动我县“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中小企业事务服务中心)

5.充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对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可给予货物服务类6%—10%、工程类3%—5%的价格折扣;减免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行“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责任单位:财政局、各相关采购单位)

6.市级财政筹措5000万元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县财政筹措200万元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对2022年按规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中小企业,免收资金占用费,各责任单位争取使用市级保障资金。(责任单位:财政局)

7.按照吕梁市有关政策,设立我县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补助500元,我县财政配套补助1500元。(责任单位:市场局、财政局)

8.2022年为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的承租方减免租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免征6个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房产税。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由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二、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9.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用活用足知识产权转化政策,鼓励众多市场创新主体,通过专利和商标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强化“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对已履行相应义务,作出信用承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经营状态。(责任单位:市场局、发改局)

10.将中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财政予以保费补贴。免除对小微和“三农”企业的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财政局)

11.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文旅局)

三、推动消费提质增效

12.在餐饮住宿、零售百货、家居家电等领域发放政府消费券20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财政局、市场局]

13.为方便市民生活,繁荣经济,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区合适位置设置早市、夜市摊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烟火气”。[责任单位:住建局、工信局(商务)]

14.全力争取市级奖励资金,重点扶持2022年新增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及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的新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财政局]

15.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争取省、市奖励资金,扶持乡村e镇、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16.全县国有A级景区头道门票一律免费。卦山景区、玄中寺景区两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将实施免头道门票政策。(责任单位:文旅局、财政局)

17.全县范围内城乡公交65周岁以上和教师免费乘坐。(责任单位:交通局)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8.授权乡镇为市场主体代办注册手续,实现全代办、半日结。免费为市场主体制首套公章。(责任单位:审批局、市场局、经济开发区)

19.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免收6个月租金。(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信局、住建局)

20.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超过50人的每人1500元;超过100人的每人2000元。(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21.为降低市场运营维持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全面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工作,因《条例》规定的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在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手续,暂时保留主体资格,避免市场主体总体数量出现较大波动。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时,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最大程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解难纾困服务。(责任单位:审批局、市场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部)

五、加快行业纾困补短

22.2022年—2024年,对农村地区除县政府驻地镇和乡镇政府驻地村以外的行政村的下行快件,财政资金予以差异化补贴。(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邮政公司)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涉及的即期性政策期限为1年。对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由责任单位全面推动落实。

政策解读:县发改局《关于印发交城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发改局  财经股  0358-352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