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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1-02550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1〕32号 发布日期2021-11-15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脱贫人口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扶贫 成文时间2021-11-02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晋开发办〔2018〕11号)和《吕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保险业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吕脱贫攻坚组〔2018〕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量身定制脱贫人口防止返贫保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开展“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实现脱贫无忧零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实施范围

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以人为单位参保。

三、主要内容

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量身定制防返贫保险,即围绕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收入保障兜底的基础上,将意外及疾病保障等困扰贫困的多个保障项目组合在一起的一揽子综合保险,避免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因伤因病返贫。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一)自然灾害救助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区域内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发放或支付的下列救助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二)意外事故救助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区域内发生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事故导致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发放或支付的下列救助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三)医疗救助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罹患疾病,对其符合当地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其他商业保险已经负责支付金额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仍然较大,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启动救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以上保费参照上年度参保方案执行,每人保费50元。保费和承保公司按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确定的结果执行,具体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招标实施。

四、具体承保操作

(一)资料收集。保障项目按程序招标确定承保机构后,县乡村振兴局组织驻村工作队相关人员协助承保公司,共同完成每个村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人数统计,驻村工作队队员审核签字报送到承保公司,根据参保人数确定总保费,由财政统一支付保费。

(二)签发保单。起保日期根据上年到期实际情况确定,保障内容输入承保公司业务系统,出具一张保单。

(三)保费结算。保单出具后,由承保公司开具保险费发票,送交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交县财政局进行保费划转,款项支付到承保公司指定账户。保险期间为一年。

五、理赔服务

1.承保公司要建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健康保障保险“一站式”快速理赔服务机制,简化理赔流程。发生风险事故后,理赔窗口快速受理、调度,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赔付从快从简,应赔尽赔。

2.为方便群众理赔,快速办理,拟通过招标采购择优确定一家承保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收集承保、理赔信息,及时理赔服务。

本实施方案在与国家政策无抵触以及费率条款无变动的情况下,原则上三年内不做变更,顺延实施。如发生变动,重新履行招标程序。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部门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全县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保险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局负责保险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保险承办机构要根据所承保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严肃督查,强化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将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承保公司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承保公司积极做好保险承办、理赔等工作。承保公司要制定详细的核查、验收办法,坚决杜绝发生骗保、套保的现象,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有效推进保险工作。

政策解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交城县脱贫人口防返贫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乡村振兴局 扶贫开发股 0358-39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