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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0-0016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0〕16号 发布日期2020-04-08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农田建设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 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0-03-30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摸清“十二五”以来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目标,推进国家藏粮于地战略进一步落实落地。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明电〔2019〕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运行情况,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全面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与考评,动态掌握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二、评估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9日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2019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各地的农田建设任务)全部纳入此次评估范围,包括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已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的项目、已立项实施建设(含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逐一核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上图入库和后续管护利用等情况,按照《“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对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填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等纸质材料。由农业农村局、项目原主管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一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其中,已实施但尚未验收且实际未发挥效益的项目不用评价质量等级。

  (二)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上图入库。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项目入库信息,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结合清理检查情况,以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信息为重点,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对已入库未提供拐点坐标等信息和已立项实施建设(含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项目,开展补充完善工作。在此基础上,以县级为单位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中开展信息录入,形成数据包,交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疑似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按照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和待扣除面积统计情况,组织开展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核查工作。

  (四)对问题确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对接整改。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疑似问题项目实地核查工作成果,与项目原主管部门及项目乡镇逐一进行对接。根据对接情况对“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进行修正。

  (五)对“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上图入库数据分析和实地核查工作结果,结合项目原主管部门及项目乡镇对接整改情况,编写并上报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报告。

  四、工作安排

  (一)清理检查和信息补充完善阶段。主要是摸清2011年以来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了多少不清、建在哪里不清、建得好坏不清等“三不清”问题,并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同时结合清理检查情况,以实施阶段、验收阶信息为重点,对已入库未提供拐点坐标等信息和已验收但未完信息入库项目,开展信息完善工作,补充每个项目地块拐点坐标,做好上图入库准备工作。对全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进行汇总上报,形成《“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汇总表》,撰写上报《交城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报告》。

  (二)第一次数据分析和实地核查阶段。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项目乡镇、村,完成已有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据比对,检查发现的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和待扣除面积统计结果实地核实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完善数据比对检查发现的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和待扣除面积统计结果核实工作,将第一次数据分析阶段问题项目实地核查成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统一上图入库阶段。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对县级汇交数据的完整性、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是利用测绘技术手段,准确把握每个项目区边界,绘制项目区边界拐点坐标,并将全县数据输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中。

  (四)第二次数据分析和实地核查阶段。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项目乡镇,完成对存在面积重叠、非耕地地类等疑似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将第二次数据分析阶段疑似问题项目实地核查成果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数据修正阶段。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对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数据进行修正调整,并根据疑似问题项目情况,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项目乡镇,分类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六)综合评估阶段。根据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上图入库、实地核查、数据修正等工作情况,撰写并上报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估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农业农村局。一是负责牵头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开展好工作;二是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对接,寻求技术支持;三是负责组织业务工作组人员学习《“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指南》《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及数据质量检查软件操作手册》,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四是负责提供本部门“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数据,配合各业务工作组完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清理检查数据统计汇总、清理检查工作报告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一是负责经费保障,筹集“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业务经费并及时划拨到位;二是负责提供本部门“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数据,配合各业务工作组完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等工作。

  (三)县发改局。负责提供本部门“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数据,配合各业务工作组完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等工作。

  (四)县自然资源局。一是负责提供本部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配合帮助内业核实工作组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录入和数据修正调整等工作;二是负责提供本部门“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数据,配合各业务工作组完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等工作;三是负责对外业组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便于外业组收集的资料准确。

  (五)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本部门“十二五”以来建成高高效水灌溉,配合各业务工作组完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等工作。

  (六)第三方团队。一是负责对外业组和内业组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外业组、内业组开展相关的材料收集和上图入库工作;二是主要负责上图入库工作;三是负责配合各部门完成评估工作;四是负责配合各业务工作组完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清理检查数据统计汇总、清理检查工作报告,形成技术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交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专门队伍开展此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抽调一名熟悉情况的业务技术骨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清理检查、上图入库、实地排查等各项工作,做到数据真实、结果准确、总结到位。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上图入库等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购买服务,强化指导。由于项目上图入库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县政府将聘请第三方团队协助完成此项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配套;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好招投标工作,并指导第三方团队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开展工作。

 

  关于《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 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