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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JCXZFBWJ-2020-0027 | |
|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0〕27号 | 发布日期:2020-05-30 |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婚前医学检查 |
| 标题:关于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卫生 | 成文时间:2020-05-29 |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成好2020年山西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简称“免费婚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把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重要民生实事,不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婚检实施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准备在我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
(二)定点婚检机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环路1号,原计划生育指导站)为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负责承担我县婚检对象的的免费婚检工作。
(三)婚检项目。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要求,重点检查严重性遗传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3种疾病,共开展14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进行咨询服务3项:
1.婚前卫生指导(与婚育有关的卫生知识宣传)
2.性行为与卫生知识
3.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知识。
(四)开展免费婚检。即日起,凡在我县登记结婚的准新婚夫妇,均需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于登记前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环路1号,原计划生育指导站)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年内在我县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进行婚检的新婚夫妇,可持结婚证到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环路1号,原计划生育指导站)于6月底前完成补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免费婚检工作,作为事关民生健康的大事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夯实任务责任,确保免费婚检工作实效。
(二)抓好协作配合。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县卫健局要抓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加强婚前检查机构管理,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县民政(婚姻登记部门)要主动宣传婚前检查的重要性和免费婚检政策,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婚检,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前发放免费婚前检查卡,告知需要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在取得交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并及时向县卫健局通报婚姻登记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婚前检查率,配合卫健局留存《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妇儿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对免费婚前检查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形成“政府引导、卫健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和新闻媒体以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免费婚检意义,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对免费婚检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接受度,动员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婚前医学检查。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支持免费婚检的良好氛围。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