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办公室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JCXZFBWJ-2020-0017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0〕17号 发布日期2020-04-24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劳动力建档立卡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20-04-13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决战完胜总目标,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挂图督战的工作方案>等七个文件的通知》(吕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要求,建档立卡对象分两部分人群:一部分为16—60周岁劳动力年龄段内人口,是建档立卡任务必须完成考核对象,要求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另一部分为14-16周岁、60周岁以上人员,只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即可建档立卡,要求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数据提供

  采集的数据项目为基本信息、技能信息、社保信息、就业创业信息、培训信息、求职信息等六大类81项,其中:人社部门内部导入34项,跨部门导入15项,需线下采集项目32项。县人社、公安、扶贫、工信、中小企业、统计、居委会等部门将联合建立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采集口径、工作步骤、具体要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数据采集

  (一)采集方式

  各乡镇、县居委会等是数据采集的主要责任单位,要组织动员各村两委班子、社区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好基层服务平台、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等基层力量,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有效利用业务经办窗口或服务职能作用,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

  1.线上采集

  民生山西APP、山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山西省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大厅,作为线上采集的三类工具。一是引导劳动力本人,通过这三类工具,进行注册登录,自主填写相关信息,直接上传到建档立卡数据库中。二是信息采集员面对面帮助群众通过民生山西APP、山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山西省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大厅完成注册登录,上传到建档立卡数据库中

  2.线下采集

  32个项目需入村入户采集,可釆用两种办法进行:一是通过山西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进行采集,个体业务经办把有关数据录入到系统;二是釆集员持《山西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采集表》入村入户让被采集者填写,由各乡镇、县居委会等责任单位整理汇总录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二)采集任务分解

  l.统筹做好县内户籍人口中城乡各类劳动力的数据采集、平台录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居委会

  2.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口基础信息,并做好数据对接。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配合做好数据开发共享工作,不断完善全县劳动力基础数据,保持数据鲜活。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4.配合做好全县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的共享共建工作,不断完善全县建档立卡劳动力基础数据。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5.牵头做好全县党群序列、乡镇公职人员(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6.牵头做好全县政府序列事业人员、全县劳务派遣等编外财政供养人员的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7.牵头做好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牵头做好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职工的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和岗位需求信息表报回,只报送电子版,建档立卡数据不录入线上系统。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9.牵头做好全县中小微企业职工的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工作和岗位需求信息表报回,只报送电子版,建档立卡数据不录入线上系统。

  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数据更新

  首次采集之后,如有数据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数据动态更新,保持数据鲜活。数据采集录入时,采集员要告知采集对象,如有数据变化,应及时通过民生山西APP、山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山西省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大厅进行更新。

  各乡镇、县居委会、相关单位设立劳动力数据采集更新业务,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办理群众信息新增、删除、更改等业务。

  五、数据应用

  通过劳动力建档立卡,提供劳动力个人信息的管理服务。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布局乡村振兴、脱贫巩固、产业规划战略提供劳动力产业分布、人员结构、求职趋势等数据;为人社业务经办提供劳动力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为劳动力提供“订单培训、菜单培训、滚动培训”等优质、精准的培训、就业服务;为人社精准扶贫提供贫困劳动力和异地搬迁劳动力实名信息、就失业信息、培训就业需求等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享受均等化服务提供支持;建立数据管理使用制度,对数据更新、安全、开发、服务全流程进行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交城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向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延宏 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郭 宏 县经研中心副主任

  成 员:高 鹏 县财政局局长

      寇拥军 县工信局局长

      韩向党 县扶贫办主任

      连育茂 县统计局负责人

      贾东辉 县中小企业中心主任

      张超峰 县居委会主任

      孟锁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宝明 天宁镇镇长

      李润华 夏家营镇镇长

      王太强 西营镇镇长

      双 飞 洪相乡乡长

      庄世玉 岭底乡乡长

      王 华 西社镇镇长

      王海钢  水峪贯镇镇长

      张继国  东坡底乡政府负责人

      杨文辉  会立乡政府负责人

      闫国瑞  庞泉沟镇政府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温建中同志兼任,负责劳动力建档立卡日常事务服务工作。

  (二)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我县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的经验教训,在对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做好补缺完善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对普通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任务要求,严格时间节点,严格工作质量,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县劳动力建档立卡领导小组将按工作进度适时对这项工作进行通报,至少每周通报一次。同时将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特别是对劳动力信息采集的进度、准确性和完整性列入2020年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落实保障,做好审核

  为确保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对选配的采集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对4月29号前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的乡镇和县居委会给予采集经费补助。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予以全力保障。同时乡镇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所辖行政村劳动力和所管理人员建档立卡的审校把关工作,对录入人员信息错误、项目不全的要及时退回重新登记,对漏登人员要责成行政村、社区或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时补录,确保高质量完成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要充分做好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舆论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多种方式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建档立卡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为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创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人社局关于《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