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办公室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JCXZFBWJ-2020-0036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0〕36号 发布日期2020-07-15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新型职业农民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时间2020-06-29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交城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现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着力构建覆盖广泛、层次多样、类型丰富的农民培训新格局,真正打通农民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围绕“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目标,按照“分层分类、融入产业,强化培育、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思路,建立培训档案、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实效性、技能性和普及性,为全县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618人,涉及市级组织培训180人、县级自行组织培训438人,培训发证率要达90%以上。具体为:统筹使用中央资金培训经营管理型农民85人,省级资金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303人,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培训各类新型农民230人(其中县级自行组织培训50人,市级组织培训180人)。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建档立卡。精准掌握全县农民的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培训时间,以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人员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卡”的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调整,针对性开展培训。要切实抓好培训信息入库工作,及时将参训学员、培训机构、教学内容、综合考评、证书颁发等信息入库。

  (二)明确培训对象。根据建档立卡培训需求,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先培训行业重点人才和重点专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乡村干部、乡村财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纪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或直接从事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等行业的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三是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涉农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选定培训机构。根据市政府安排,在市级培训由吕梁农校、吕梁会校等5所大中专院校集中开展农村干部、乡村会计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培训机构向县市区延伸。我县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职教中心、专业培训学校、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培训资源,科学选定培训机构,选择具备组织理论教学和实践活动能力、并具一定培训经验的培训学校,各类经营生产基地、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努力形成市县联动、职业学校与产业基地互补的培训体系。要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当年培训不达标准或完不成任务的,将酌情取消下年培训资格。

  (四)突出培训重点。按照“精准培训、因需施教、注重实效”原则,科学设置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课程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等;专业课程要突出就业技能、创业创新、种养技术、绿色发展、现代信息、项目管理、品牌打造、市场营销、融资担保等现代农业职业技能,确保培训的针对性、技能性、实用性。

  (五)严格培训时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为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三个级别,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初级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56学时、中级班不少于10天或80学时、高级班不少于15天或120学时。课堂授课、实践教学、线上培训等均记入培训总学时。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培训班,要同时符合相关培训要求和规定。其中,使用中央资金组织的经营管理型培训均为高级班,不得降低培训级别;使用省、市级资金组织的培训,由我县根据学员培训需求,自行确定培训级别。

  (六)创新培训模式。要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不断创新课堂教学、远程教学、实操实训、参观考察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广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互动式培训,积极鼓励到先进地区、农业大学、科研院所等进行观摩学习或集训,力争实操、实训、实践教学时间达到三分之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源,积极推广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有条件的话,要对学员实行军事化管理。

  (七)开展技能评价。培训结束时,要对参训农民进行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对综合评价合格的学员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过程性评价是对培训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结果性考核是对理论教学成果进行考核;实践技能考评是采取技能操作、实践实训现场问答、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对学员实际操作能力的考评。对考核合格、近三年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或已经取得初、中级证书的学员,可颁发高一级证书。对中、高级班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要酌情降低发证级别或取消发证资格,对初级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八)强化后续扶持。各级各部门要对培训合格已经取得证书的学员,优先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其流转,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支持领办和创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帮助申报和安排中央、省、市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优先享受各级政府制定的强农惠农及补贴政策;优先帮助其提供金融信贷政策,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优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各项配套技术服务,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农民的培训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决战完胜脱贫攻坚的一项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实化培训举措。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和选定的培训机构要组建领导班子和联络机构,实化细化具体方案。各乡镇要做细工作,认真摸清培训需求,积极选送学员参加培训,县分管领导和县直牵头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农民培训第一课”要求,率先主讲、示范带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组办公室工作,牵头抓好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培训资金需求,足额拨付到位,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县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干部的培训;县农经中心负责乡村会计的培训;县教育局要做好县直培训学校的协调管理工作。各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直行业牵头部门和5所市直指定培训学校,切实抓好学员、组织到校、跟班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要抓好学员摸底选派工作,各培训机构(学校)要落实好培训的直接责任,改善培训条件,提升培训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强化培训管理。严把师资质量,在选聘中高级技术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讲师的基础上,择优邀请一批企业家、“土专家”、致富能手进行现身教学。严选实训基地,切实将条件好、环境优、积极性高、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龙头企业、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严格档案管理,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切实做到“一班一案”。严肃进度通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实行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县直部门和县直培训学校要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培训进度、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搞好培训总结,县直部门和县直各培训院校对每期培训工作都要认真总结,形成有成效、有做法、有分析、有典型、有建议的专题报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四)足额保障经费。中央和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专项资金已按2500元/人、900元/人的补助标准全部下达。我县按照“优先安排、足额保障”的原则,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资金总量不少、补助标准不降。市级财政将对其余230人的培训计划,按12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50人是县级自行安排培训,180人是市直学校培训任务。中央、省、市培训资金重点用于教学支出、教师补助、学员食宿、教具购置、实训场地租用、外出参观交流、资料档案印刷、实训指导补助、技能考核评价、后勤管理服务、学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培训费用。

 

  县农业局关于《关于印发交城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