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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0-0025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0〕25号 发布日期2020-05-14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煤炭消费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煤炭 成文时间2020-05-11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交城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吕梁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牌督战专项清零行动方案>通知》(吕能源清洁办〔2020〕84号文件)精神,按照“控增量、减存量、调结构、 强化统计分析”的原则,彻底摸清煤炭消费底数,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工作,分析“十三五”以来我县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情况,厘清完成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目标的难点,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有效调控煤炭消费总 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牌督战专项清零行动的安排,坚持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坚持拉单挂账、逐项攻坚,以决战姿态、硬核措施,把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机制,全面推进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整改任务落实。

  二、控制目标

  实现全县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三、重点任务

  (一)严控增量

  1.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县能源局、县 发改局、县工信局配合)

  2.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制。明确减量等量替代明细,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将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作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节能审查的前置条 件。(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县能源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配合)

  (二)削减存量

  1.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严格规范准入,严格执行环保、节能等产业政策,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煤电淘汰标准,按照“十三五”期间煤电行业淘汰标准、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及工作 要求,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提升煤电机组效能,达到国家能耗标准。(县能源局牵头,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配合)

  2.大力削减非电行业行业用煤。制定年度钢铁、建材、焦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行动方案(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稳妥压减煤炭洗选产能,推进煤炭洗选产业升级(县能源 局牵头负责)。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压减焦化和化工行业产能,加快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加强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建立以提高节能环 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能源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配合)

  3.全面整治燃煤锅炉。严格落实燃煤锅炉限建、禁建管控措施,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落实 到具体单位,明确设备型号,建立清单和台账。(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4.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持续开展“散污乱”企业排查整治,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散污乱”企业动态清零。(各乡镇牵头负责,市 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配合)

  (三)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替代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鼓励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公共设施及商业建筑屋顶和个人家庭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滩涂、荒山荒坡等闲置或难以开发的土 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在符合国家规划的前提下,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支持热需求稳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统筹地热能开发利用,规范开发浅层地热能,积极发展中深层地热能。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 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县能源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局、县发改局配合)

  2.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在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新建和改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施,鼓励新型工业、高技术企业利用天然气(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能源局,县发改局,交城经济开发区配合 )。根据城镇发展规模,按照“及时对接、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建成区及周边乡镇天然气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扩大城镇天燃气覆盖范围。深入推进城乡天然气利用工程,灵活采取管道及 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 气)供气站等多种方式供应。(县住建局牵头,县能源局、县工信局配合)

  3.加快清洁取暖改造步伐。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的原则,对照《关于交城县平原地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实施方案》(交政函〔2020〕8号)规划目标任务,加大农 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稳妥推进“煤改气”供热,积极开展多能互补清洁能源替代。(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能源局、相关乡镇配合)

  (四)强化统计分析

  1.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快全县重点能耗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能耗超过十万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建成实现与市能源局平台对接,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县 五千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建成与市能源局平台对接。(县能源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局、县发改局配合)

  2.加强统计监测。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级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煤炭消费统计和监测力度,建立我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公布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 表”。(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县能源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关键举措,是加快我县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保证 。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压减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性。

  (二)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煤炭消费持续压减。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能源局、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局、财政局、统计局、经济开发区及相关乡镇参加。将燃煤消耗控制任务纳入本 单位年度工作之中,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大执法力度。高耗煤企业加大环保、能耗等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引导企业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快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煤耗管控能力。 对违法企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罚,并予以媒体曝光。

 

 

  县能源局关于《关于印发交城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