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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19-0065 | |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9〕65号 | 发布日期:2019-10-03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专项规划 |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19-09-03 |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2019—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整合教育资源,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总体概况
交城县位于山西省中部,晋中盆地西缘,吕梁山中段东麓,是吕梁的东大门,省城太原的近郊县。现辖6镇4乡128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总人口23.7万人。全县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地貌复杂,山多川少,县域总面积1822.11平方公里,其中平川130平方公里,山区1692.11平方公里。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74所,其中初中 25 所、小学(包括教学点)49所。在校学生26114人,其中在校小学生17654人、在校初中生8460人,寄宿制学生564人。
目前,交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城附近乡镇和偏远山区教学点,相当一部分家长将子女送到县城学校就读,使部分农村学校生源流动严重,出现“空巢化”倾向,而县城学校生源拥挤,出现“大班额”现象;二是部分乡镇农村学校班均人数少,按学生数配备的教师不能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三是根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精神要求,对于乡村小规模学校,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教育教学需求。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把握全县经济、人口和地理发展状况,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规划,并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着力缩小城乡、山川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更加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加满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新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环境、交通状况、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合理布局教学网点,缩短校均服务半径,方便学生就近上学。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在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在标准化寄宿学校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应设置一所初中,保留必要的农村小学或者教学点。
(二)坚持规范程序、先建后撤的原则。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的规定,严格履行论证、公示、听证、报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确保平稳过渡。要结合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加强趋势预测,科学确定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学校,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的保障措施。
(三)坚持统筹兼顾、提高质量的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教育教学质量,立足县域实际,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在确有必要的区域增设教学网点,避免因盲目设点导致资源过度浪费、办学质量下降等现象,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四)坚持以县为主、多方联动的原则。布局调整规划的制定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实施以县级政府为主,健全政府统筹、县教育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乡)政府、社区(街道)、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
四、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科学配置,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到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办学建设要求。
(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具体任务
详见附件:《交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表》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顺利平稳推进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工作,县政府成立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附后),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住建、自然资源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二)确保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要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一要争取国家和省级中小学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统筹利用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扶贫移民学校配套建设项目等资金;二要依法盘活撤并调整学校闲置校产、地产,变现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建设;三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公用经费标准,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四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办学,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三)做好宣传动员。学校布局规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加快学校布局规划的必要性、紧迫感和现实意义,尽早形成共识,取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使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学校布局规划工作。
(四)编制校园规划。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规划指导申报,要确定专人,会同有资质的部门制定好布局建设规划。城区所有学校校园规划要按标准化学校要求进行整体设计,将校园文化、美化、绿化、亮化等工程列入校园规划,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特色鲜明,整体布局合理,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和优美的育人环境。
附件:1.交城县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交城县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潞萍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佃忠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武 伟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郑瑞林 县发改局局长
高 鹏 县财政局局长
闫利平 县编办主任
薛耀刚 县住建局局长
田秀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