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JCXZFBWJ-2019-0045 | |
|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9〕45号 | 发布日期:2019-08-02 |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专项行动 |
| 标题: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19-07-01 |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我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密集、运输车辆众多,扬尘污染严重,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热点网格已出现12次报警。为从源头治理扬尘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对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结合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按照“抓点治面、专项整治、务求实效、长期保持”的原则,多措并举对扬尘污染进行全面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责任明晰、统筹协调、高效有序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场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六必须、六不准”;道路整洁,无明显扬尘;车辆出入有序,规范遮盖,无抛洒现象;物料规范堆放,有序苫盖;裸露地面得到有效整治,进行硬化、绿化,减少扬尘;实现经济开发区及重点区域环境干净清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时间安排
利用10天时间进行突出集中治理,实现重点区域及主干道视野范围内视觉效果明显好转,扬尘治理初显成效;1个月时间内实现经济开发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内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扬尘污染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保持。
三、整治区域
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包括义南线(新307国道-县水泥厂)、工业东路、晋阳路、龙山大街(县城东环路至清徐段)、新307国道(迎宾路至清徐段)、交郑线等重点主干道路及周边区域。
四、整治内容
(一)道路扬尘防治工作
1、道路扬尘治理由县住建局以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清洁服务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负责,对相关城乡、国、省道路路面、绿化带、人行道、路肩、排水沟,路面两侧10米范围内(两侧有固定建筑的至固定建筑)等进行清洁,并长期保持,要重清扫、轻洒水,做到路面无明显可视浮尘。
2、开发区内道路绿化带、路面两边排水沟、路肩及两边陈年垃圾杂物等,由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利用1周时间进行突击清理;清理完成后移交县住建局,交与有清洁服务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负责,纳入日常管理。
3、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由县交通局、交警大队、住建局、公路段、各乡镇按照各自权属负责。 运输货物的车辆要装载平衡,所装载货物不得超出车箱体,运输货物为煤焦、煤泥、煤炭、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体废物等易流失遗散造成扬尘污染的,要采取密闭或全封闭措施,不得沿路泄漏、抛洒。过境的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全覆盖措施,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治超办根据各自职责负责。
对市政道路、国道、省道、县乡路、村路的破损路面及时维护,减轻因路面凹凸造成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尘污染。此项工作,涉及城市市政道路的由县住建局负责;涉及国、省道的由县公路段负责;涉及县乡路的由县交通局负责;涉及村路的由所属乡镇负责,与主干道连接的村级道路和大宗物料运输的村级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配齐清洁队伍,保证长期保洁。
(二)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负责,经济开发区配合,要执行工业企业煤场、料场、堆场全封闭和装卸转运作业全封闭政策;运输大宗物料的货车出入口全部安装轮胎、车身清洗装置,对未实施的进行停产整治;对企业周边的料堆、垃圾进行清理,严禁向非指定垃圾堆存点倾倒垃圾;企业裸露土地全部实施硬化、绿化;物料要规范堆放,该苫盖的要进行绿网苫盖;企业除尘设施要正常运行,对违法违规擅自不用、停用或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从重从严进行查处。
(三)农村堆放杂物整治工作
1、由所属乡镇牵头,组织各村委具体落实,对农村各类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有责任主体的,由责任主体进行清理;无责任主体的,由乡村组织进行清理。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及时清理的,由乡村强制进行清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2、对道路两侧主要区域裸露地面,由县住建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一并规划,各道路权属单位,按照职责完成绿化、硬化工作,减少扬尘污染。
(四)沿街门店环境整治工作
1、沿街门店环境整治工作由所属乡镇牵头,市场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配合。沿街门店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制度,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杂物、污水,无污迹,无渣土等现象;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化、树木等整洁。
2、对修车、洗车、停车场等进行规范整治,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污水处理条件、影响市容的洗车点、修车点、停车场以及不规范经营等行为要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洗车点、加水点要进行地面硬化;建立污水处理池,严禁污水外流,沾污路面;洗车操作严禁露天作业、路面作业;要定期对下水道、沉淀池、窨井进行疏通、保洁。此项工作由县市场局牵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所属乡镇配合。
修车点区域要进行地面硬化;严格禁止占道经营;同时建立废机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间,严禁非法处置废机油、废棉纱。此项工作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负责,交通局、所属乡镇配合。
停车场出入口及停车场地必须全部硬化,易造成带泥上路的须在车辆出口设置车身及轮胎自动冲洗装置。轮胎冲洗水设置沉淀池,可循环使用,严禁乱排乱放。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所属乡镇配合。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县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权 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向东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华斌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梁海明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局长
吕继峰 县电视台台长、“六城办”主任
杨晓峰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主任
薛耀刚 县住建局局长
张五宁 县交通局局长
韩 谠 县市场局局长
吴红清 县林业局局长
王振华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贺文斌 县公路段段长
司永峰 县治超办主任
张 杰 天宁镇镇长
李建忠 夏家营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海明同志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进行设卡监管
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查处机制,实行部门联动执法,在主要干道、重点路段、出入境段等重点区域进行设卡,对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全面源头管控,严查运输车辆泄漏遗撒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严厉查处
要严格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扬尘污染源,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警示一批,在全县形成严查重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
县电视台、新闻办要对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通报曝光反面案例,努力形成“谁污染、谁治理、谁负责”的有力舆论监督氛围,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严格督导检查
为确保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督查组、“六城办”将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机动巡查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督查通报,严重影响全县工作的将移交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六)广泛发动群众
建立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微信公众号”,让全社会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群众发现违规修车、洗车、沿路抛洒、路面扬尘严重的现象,可直接上传视频,注明时间、地点、车号。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