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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19-0069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9〕69号 发布日期2019-10-11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实施方案 通知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集中清理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成文时间2019-09-17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集中清理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集中清理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交城县集中清理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和路域环境,推进美丽山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法电〔2019〕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对全县高速公路沿线的擎天柱广告牌集中清理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山西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原则以加强执法监管为手段,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的,全面清理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优化高速公路沿线视觉环境,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推进高速公路治理现代化,树立山西对外开放新形象

  二、清理范围

  全面清理全县过境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隔离栅外30米范围)及建筑控制区以外视线范围的擎天柱广告牌。

  三、职责分工

  (一)沿线乡镇是辖区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隔离栅外30米范围)及建筑控制区以外视线范围的擎天柱广告牌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组织清理擎天柱广告牌及清理后的土地恢复等后续工作。

  (二)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高速建筑控制区(隔离栅外30米范围)及建筑控制区以外视线范围的擎天柱广告牌清理工作涉及的审批以及土地恢复等后续的监督工作。

  (三)各乡镇要按照有关程序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的残值处理。

  (四)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公路段、新闻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动员阶段(2019年9月20日-10月8日)

  制定方案。高速公路沿线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本方案要求,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行动安排及保障措施。

  摸底建档。高速公路沿线各乡镇迅速开展摸底调查,按照擎天柱广告牌的位置、权属、性质等逐一摸排,建立“一设施一档”的清晰台账。摸底调查要做到设施位置排查准确、性质类别甄别明晰、数量统计真实清楚。清理工作要做到清理前后有照片、清理过程有影像,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各乡镇于10月8日前将摸底调查信息汇总报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        电话:      )

  (二)集中清理阶段(2019年10月8日-12月31日)

  对全县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隔离栅外30米范围)及建筑控制区以外视线范围的擎天柱广告牌,责令产权所有者限期拆除,逾期一律按照无主物由各实施主体组织强行拆除。实现高速公路视线范围内无擎天柱广告牌。

  (三)完善验收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20日)

  搞好核查验收,做好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清理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确保高速公路视线范围内擎天柱广告牌清理到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清理工作核查验收等有关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成立交城县集中清理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督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权扣维担任领导组组长,公安、交通、公路、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五宁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游文革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与9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联络人名单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规范清理

  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指导,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10月8日起,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每旬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清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清理工作依法依规、文明规范。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平稳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实施主体要做好沟通协商工作,采取宣传动员、提前公告、通知清理、曝光清理等方式,督促产权所有者自行清理。要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对需强制清理的,做好组织劝解工作。整个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注重保存视频、影像资料,保证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借机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发布煽动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关于《交城县集中清理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擎天柱广告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