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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19-0033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9〕33号 发布日期2019-06-17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垃圾集中整治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19-05-17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力度,按照市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七个一批”整治攻坚战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吕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计划》及《吕梁市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打一场农村垃圾整治攻坚战,到年底农村面源垃圾得到有效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全面清理,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整治行动。集中2个月时间,全县大动员、大整治,按照由近到远、由易到难、由城到乡,推进沿街、沿路、沿河、沿铁路两侧、沿区(住宅小区)、沿村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逐步实现“视线所及无垃圾”的目标。

  (1)全面整治面源垃圾。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庭前院后、田边路边、河道坑塘内和道路、景区沿线的各种垃圾,确保清理后的区域及时硬化、绿化,恢复乡村生态风貌。

  (2)全面整治“四堆”及河道堆积物。集中清理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四堆"及河道堆积物。柴堆、煤堆要进院;粪堆要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料堆要堆放整齐,并采取围挡等措施。全面清理乡村河道内和水库大坝附近的工业、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桥涵、挡水建(构)筑物。确保整治后农村“四堆”现象彻底消除,河道和乡村管理的水库大坝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障碍和漂浮物。

  (3)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沿河村庄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全面整治县域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的漂浮垃圾。特别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覆盖地区、环卫管理不到位地区、陈年垃圾未全面清理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地区的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无死角、无遗漏。

  (4)全面整治庭院环境。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全面清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垃圾堆、粪便堆,院内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家什杂物等物品堆放整齐。确保整治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

  (二)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填埋的比例,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以及不可回收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模式,将农村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要加快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抓紧落实前期手续工作,力争到年底前开工建设十一个垃圾中转站,确保每个村都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垃圾不落地的收运处置体系。

  (三)建立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护机制。以农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全面强化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配齐配足垃圾收运车辆和收集容器等相关设施,并加强运营管理,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做到常态管理、长效运转。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各乡镇要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台账,逐级落实责任,科学制定农村垃圾治理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各乡镇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集中2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按照面源清理、堆点整治、体系建设的工作流程,对照工作台账进行实时销号,全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建成长效管理机制(8月-9月)。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整治后,认真总结、探索创新,建立健全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清扫保洁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管理,加快推动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11月)。由县六城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集中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成效明显、工作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乡镇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垃圾整治行动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载体,完善机制、强化举措,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村。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将根据各乡镇实际工作量,进行应补尽补,确保整治行动资金保障;先行拨付各乡镇部分工作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抽调县六城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严格实行“整治工作每日报告,整治过程跟踪督查,整治情况每周通报”制度,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从严从实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整治活动效果好的乡镇、村,及时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行动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保护环境卫生意识,积极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形成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附件: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全面推进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潞萍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权 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权扣维 县政府副县长     

      张富平 县政府副县长(挂职)、水利局局长

  成 员:薛耀刚 县住建局局长     

      吕继峰 县六城办主任、电视台台长

      梁海明 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长     

      程学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翠文 县卫生体育和健康局局长

      宋 征 县水利局副局长

      孙 伟 岭底乡党委书记、乡长     

      张 杰 天宁镇镇长     

      李建忠 夏家营镇镇长     

      孙建刚 西营镇镇长     

      双 飞 洪相乡乡长     

      宋 麟 水峪贯镇镇长     

      王 华 西社镇镇长     

      李海峰 会立乡乡长     

      游 芳 庞泉沟镇镇长     

      李志坚 东坡底乡乡长

  领导组设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薛耀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采集、数据上报、信息简报等工作。

 

  文件解读:关于《交城县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