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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18-0098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8〕98号 发布日期2018-11-02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水价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18-10-10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交城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在全县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推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实现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8年-2020年)

  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精神,以西营镇为试点率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吃透政策,把握大局,制定方案,健全机制,宣传发动,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工作,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推广阶段(2021年-2025年)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扩大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我县节水改造步伐。在交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全县剩余耕地的节水改造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启动山区膜下滴管等高效节水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二)加快末级渠系建设。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基础,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切实加大末级渠系建设,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三)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根据工程所属,按照“分级负责、阶段推进”的原则,结合不同工程类型,因地制宜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灌溉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2018年完成纯井区西营镇试点水源计量设施建设,同步推进磁瓦窑河水库灌区及自流灌区计量设施建设,到2020年完成全部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四)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和水质情况,推进地下水取水用户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和在线监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五)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合理配置农业灌溉水资源,优先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在确保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适度调减高耗水作物面积,大力推广旱作农业;大力加强以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工程措施、农艺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提高灌溉水的产出效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委员会)

  (六)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农业供水的灌溉管理,逐步完善农业灌溉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完善地下水价格政策,对超定额部分的农业生产用地下水收取水资源费。(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局)

  (七)推进农村水权制度改革。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完善县级农村水权交易制度,建立村级水权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八)分级管理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县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农业水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具体方式由价格主管部门依价格管理权限自行确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九)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充分利用节水改造腾出空间,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大中型灌区工程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农业水价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和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等工作进程,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全县70%以上供水工程农业水价核定工作,并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探索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对农业用水实行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一)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要建立省、市、县财政三级补贴机制,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以及年度实际灌溉结果确定。原则上省级资金主要补贴供水工程单位,市、县级资金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二)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对农业灌溉节水进行奖励,鼓励农业供水单位和用水户以量计征、节约用水。确定农业用水定额,根据节水量对组织规范,服务到位,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予以奖励。节水量按照用户定额内实际用水量与定额水权的差额确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十三)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费补贴、有关农业奖补资金等,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县政府成立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工作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明确部门职责。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水价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同时做好计量设施安装、农业水权确权、水资源管理、提高农业供水效率效益、积极探索终端用水管理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性工作。发改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水价测算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财政部门要统筹财力,积极筹措资金,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支持水价改革;农业部门要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节水措施。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农业水价改革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具体承担水价改革的日常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我县水土流失严重,平川区水资源匮乏。加快推进以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促检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大局通盘考虑,特别要注重与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等其他农业农村相关改革政策的衔接;与当地的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结构等差异状况相结合;坚持两手发力,综合施策,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奖惩机制,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附:交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组

附件:

交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交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权扣维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富平  政府副县长(挂职),县水利局负责人

  成 员: 陈向东  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郑瑞林  县发改局局长     

       程学武  县农委主任、县畜牧兽医局负责人

       张 杰  天宁镇镇长

       李建忠  夏家营镇镇长

       孙建刚  西营镇镇长

       双 飞  洪相乡乡长

       孙 伟  岭底乡乡长

       宋 麟  水峪贯镇镇长

       王 华  西社镇负责人

       李海峰  会立乡乡长

       游 芳  庞泉沟镇镇长

       李志坚  东坡底乡负责人

       张江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及时研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张江龙(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