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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JCXZFBWJ-2017-0023 | |
|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7〕23号 | 发布日期:2017-04-04 |
|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应急 预案 |
|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成文时间:2017-03-28 |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指导作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重要性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编制了各类应急预案,内容覆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个方面,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部分预案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践中,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应对措施不具体、处置流程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问题,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部分基层单位和个别领域还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二、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发现和总结处置突发事件的规律和特点,制订出具有本地本部门特点,切合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由县政府应急办负责,修订的重点:一是对应急机构及职责的修订,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救援队伍等内容;二是对工作要求的修订,主要包括预测与预警、预案启动和终止等内容;三是对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修订,主要包括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保障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联动机制,以及各级政府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二)乡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乡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修订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各乡镇政府要认真指导所属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负责指导辖区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三)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由各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修订。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要在广泛调研、认真查找现有预案缺陷和漏洞的基础上,组织相应专业领域专家、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要征求工作一线同志的意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进行修订。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整、内容涵盖不全面、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全县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
(四)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修订,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实际需要,重点在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保障等方面加以修订完善,确保指挥层次清楚、分工明确、横向衔接到位。
(五)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基层应急预案是指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各级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预案编制范围向下要涵盖所有行政村和社区;预案要突出辖区特点,简便、易懂、管用,针对辖区内的风险隐患、重点目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得当,让群众一看就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谁来做,防止照抄照搬、华而不实。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要依照本行业有关法规、规定和章程,结合本行业特点,重点是要明确指挥机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等,做到条理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由以下相关部门分头负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园区内企业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县建筑行业相关企业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县卫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堤防站、水库、水电站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矿上企业、经营危化品、烟花爆竹等单位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所有牵头单位要对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有计划地组织演练。
(六)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相关应急预案。预案要重点突出安全保卫、防爆、防火、防盗、投毒、交通事故、踩踏等方面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并报同级政府应急办备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单位或承办单位负责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后报县政府应急办审定。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期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大、内容涵盖广、要求标准高、联动性强的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把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交城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安排专人开展修订完善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交城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政办发〔2015〕4号)关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及修订的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完成编制修订工作。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修订,报县政府应急办审定后,送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各部门预案由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以部门文件印发,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乡镇总体应急预案,由各乡镇负责修订发布,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行政村、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业等基层社会单元预案由本单位修订并公布实施,报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备案。所有备案需报一式3份。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每年开展演练应不少于1次。社区、村委会、企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督导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一定要注重实效,注重实战,增强应急预案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应急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在演练过程中,要有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通信、交通、技术、医疗、治安等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演练,从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演练后要认真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预案。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2017年5月底前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全部完成,基层应急预案完成率不低于85%。没有制定出台的专项应急预案,要抓紧起草,于4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审核;出台已满3年( 2014年3月1日前出台)的专项应急预案,要结合形势发展和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于4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审核;今后对出台已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提前进行修订,并在时间届满前1个月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核。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督促检查,层层抓促进,层层抓落实,加快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随时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编制修订工作的完成情况,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县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进行检查通报。
附件:交城县政府及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目录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附件:
交城县政府及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目录
一、总体应急预案(共1件)
交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应急办承办)
二、专项应急预案(共21件)
(一)自然灾害类(共6件)
1 、交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县民政局承办)
2 、交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县水利局承办)
3 、交城县地震应急预案(由县地震局承办)
4 、交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国土局承办)
5 、交城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承办)
6 、交城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气象局承办)
(二)事故灾难类(共6件)
1 、交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承办)
2 、交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承办)
3 、交城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承办)
4 、交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承办)
5、交城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由县公安交警大队承办)
6 、交城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联通交城分公司承办)
(三)公共卫生类(共 4 件)
1 、交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卫计局承办)
2 、交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卫计局承办)
3 、交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场局承办)
4 、交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承办)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共 5件)
1、交城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由县新闻办承办)
2 、交城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旅游管理中心承办)
3、交城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承办)
4、交城县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承办)
5 、交城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文化局承办)
三、部门应急预案(共 37 件)
(一)自然灾害类(共5件)
1 、交城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农委承办)
2 、交城县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承办)
3、交城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农委承办)
4 、交城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由县气象局承办)
5 、交城县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承办)
(二)事故灾难类(共 18 件)
1 、交城县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承办)
2 、交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承办)
3、交城县城县供气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承办)
4 、交城县城县供水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承办)
5 、交城县城县供暖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承办)
6 、交城县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承办)
7、交城县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教育局承办)
8 、交城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承办)
9 、交城县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承办)
10、交城县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承办)
11 、交城县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承办)
12 、交城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承办)
13 、交城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由交城供电支公司承办)
14 、交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场局承办)
15、交城县大中型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水利局承办)
16 、交城县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农委承办)
17、交城县农机安全应急预案(由县农机局承办)
18、交城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承办)
(三)公共卫生类(共 6件)
1、交城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卫计局承办)
2、交城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由县卫计局承办)
3 、交城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承办)
4、交城县牲畜口蹄疫控制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承办)
5、交城县猪 n 型链球菌病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承办)
6 、交城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由县卫计局承办)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共 8件)
1 、交城县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信访局承办)
2 、交城县劫持人质恐怖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承办)
3、交城县防范和处置邪教人员聚集滋事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承办)
4 、交城县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人社局(劳动)承办)
5 、交城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民族宗教局承办)
6、交城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教育局承办)
7 、交城县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由县商务局承办)
8、交城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由县经信局承办)